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干通路公交首末站一期场坪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SCRX-GJGS-2020-4
三、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中原第八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人员配置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师加1分,本项最高3分”。现更正为:“2.人员配置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2分”。
(二)磋商文件中原第八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人员配置4.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现更正为:“2.人员配置4.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三)磋商文件中原第八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3.业绩供应商每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注:类似项目指:建筑类业绩(附成交/中选/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现更正为:“3.业绩供应商每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18分。(注:类似项目指:建筑类业绩(附成交/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四)磋商文件中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0年11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五)磋商文件中原文件接收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下午14:30-2020年11月5日下午15:00”现更正为:“2020年11月9日下午15:30-2020年11月9日下午16:00”。
(六)磋商文件中原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前完工”现更正为:“2020年12月15日前完工”。
(七)其余事项不变。
注:更正后的综合评分明细表详见附件。
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60% | 6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60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2 | 人员配置19% | 19分 | 1. 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得2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2分。 4. 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5. 其他专业人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预算员、资料员,其中配备7个不同专业人员的得7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评分。 |
3 | 业绩18% | 18分 | 供应商每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含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18分。(注:类似项目指:建筑类业绩(附成交/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
4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 | 1分 |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微企业的得1分。 注:1.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在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属于不发达地区供应商或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注明或者注明不明确的,磋商小组不予采用。 |
5 | 响应文件规范性、完整性2% | 2分 | 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分项值扣完为止。 注: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基本上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鲜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将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