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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免提交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2043】 发布时间:Oct 14, 2024
《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免提交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随着全省“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入,各省直部门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的应用和共享,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互通,具备了以电子证照数据代替实体(纸质)材料的办事条件。市政务管理局认真梳理当前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现状,形成了《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免提交事项清单》,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落地实施。
二、起草过程
市政务管理局参考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发的《20类证照共享配置明细》,梳理出《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免提交事项参考清单》,征求有关市级部门(单位)的意见,逐一对清单中事项及申请材料数据共享情况开展验证核实,梳理出目前已通过数据共享、系统核验、证照授权调用等方式实现证照数据核验的事项及材料清单,并对材料获取方式进行了补充明确。
三、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免提交事项清单》共覆盖了10个部门的113项事项,明确了已通过数据共享或部门核验的方式获取数据的证照类材料名称。申请人办理清单事项时,相关申请材料由传统的提交原件进行核验、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办理的模式转变为申请人使用指定APP扫码授权、业务办理部门通过系统进行数据核验或业务系统直接获取证照数据,有效减少纸质材料使用,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多次调阅、使用,实现了申请人办事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进一步压减。
四、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本政策自2024年9月26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直至行文废止该文件。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第一批实体证照材料免提交事项清单》的通知